关于做好2018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8年5月17日   点击人次: 1626   

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区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我校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年龄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2018届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男、女学生。

(二)征集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男青年为18到22岁,本、专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岁;在校大学生女青年为18到22岁,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岁。

(三)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祖国统一,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政治表现好。

(四)身体条件:(1)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女性学生身高:158cm以上。(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身高-110)kg。(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无白癜风以及各种传染病等。

二、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至6月15日,由各学院完成宣传动员报名,报名学生必须登录到《全国征兵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工作方便,建议学生应征地请选择学校所在地并且要求学生本人准备四张一寸免冠照片。各学院将报名名单可用企业微信传送到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武装办公室。    

(二)6月16日至6月20日,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将报名学生名单上报市、区征兵办。    

(三)6月21日至7月10日前,完成男兵体检。    

(四)7月11日至7月25日完成政审初审工作。    

(五)7月26日至831日完成政审复审及审批定兵工作。    

(六)9月1日至9月10日完成与兵役机关交接送兵。    

(七)9月11日至9月30日完成征兵工作总结。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2018年学校征兵工作,及时将征集通知宣传到每一个在籍在校就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请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保卫处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学籍保留、政审及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落实国家制定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温馨提示:网上报名应征地请选择学校所在地,学费补偿表中填写本人中国银行卡号!

办公地点:行政楼122     人:黄老师 

咨询专线:3197525613609838338

   

                                             武装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