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 点击人次: 1626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省、市、区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我校征集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年龄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2018届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男、女学生。
(二)征集年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男青年为18到22周岁,本、专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大学生女青年为18到22周岁,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
(三)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祖国统一,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政治表现好。
(四)身体条件:(1)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女性学生身高:158cm以上。(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身高-110)kg。(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4)无白癜风以及各种传染病等。
二、时间安排:
(一)5月15日至6月15日,由各学院完成宣传动员报名,报名学生必须登录到《全国征兵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工作方便,建议学生应征地请选择学校所在地。并且要求学生本人准备四张一寸免冠照片。各学院将报名名单可用企业微信传送到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武装办公室。
(二)6月16日至6月20日,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将报名学生名单上报市、区征兵办。
(三)6月21日至7月10日前,完成男兵体检。
(四)7月11日至7月25日完成政审初审工作。
(五)7月26日至8月31日完成政审复审及审批定兵工作。
(六)9月1日至9月10日完成与兵役机关交接送兵。
(七)9月11日至9月30日完成征兵工作总结。
三、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2018年学校征兵工作,及时将征集通知宣传到每一个在籍在校就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四、请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保卫处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学籍保留、政审及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落实国家制定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温馨提示:网上报名应征地请选择学校所在地,学费补偿表中填写本人中国银行卡号!
办公地点:行政楼122 联 系 人:黄老师
咨询专线:31975256、13609838338
武装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