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5月14日   点击人次: 295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就业〔2024〕1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做好2024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调度会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做好2024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清当前严峻就业形势,明确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拿出硬招实招,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4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2024届毕业生共计3966人,研究生12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25%;本科生3455人,占毕业生总数的87.12%;专科生382人,占毕业生总数的9.63%;其中,省内生源毕业生279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0.35%;省外生源毕业生117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9.65%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校院联动机制

1.深入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校动态调整就业工作委员会,书记、校长任主任,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委员会靠前指挥,统筹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成立了能源电力行业就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主任,2名国家级就业专家为顾问,66名能源电力行业校外专家为委员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就业市场的最新动向和趋势,为学校高位谋划就业工作提供建议;学校成立了留沈就业工作委员会,书记、校长任主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进一步高位推动留沈就业工作;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牵头成立了辽宁省大学生就业育人研究院,院长由校长担任,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院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院长,委员会由校内外行业专家组成,为解决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牵头部门:学校领导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2.8个二级学院全部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就业总指导员和辅导员为成员,制定了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一院一策”就业工作方案,分层分级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形成全员促就业工作合力。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三、活用就业政策拓宽基层就业渠道

3.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宣传。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资源,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毕业生规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尽早安排校内公益岗、大创项目就业、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鼓励毕业生报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考试,拓宽就业渠道。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科技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二级学院

4.大力挖掘基层就业空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招录工作,同时组织动员做好选调生的报名、评审、推荐工作。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牵头部门:组织部、团委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5.积极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学校要密切军地协同,加强征兵的宣传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做好毕业生应征入伍意愿摸排和精准动员,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毕业生征集等工作。按照学校鼓励入伍有关规定落实好退役后复学、升学、学费资助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四、深化访企拓岗,开拓更多就业岗位

6.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学校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双120”专项计划,有针对性拓展就业市场。上一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二级学院,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20家。二级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毕业生就业需求,精准有效访企拓岗,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通过访企拓岗深度了解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和校友对母校发展建议和意见,深化人才培养改革,推进校企产教融合发展。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产学合作中心、二级学院

7.组织实施“千企进校园”行动。学校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开展招聘活动,确保每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结合毕业生求职就业意愿,大力拓展岗位资源,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配合二级学院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分学院、分行业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积极邀请相关人社部门、行业协会和产业园区等多方资源,打造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二级学院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市对接活动,1次行业部门或产业园区活动;新建大学生就业基地数量不少于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新开发就业岗位数量不少于毕业生总数的2倍。积极利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加大“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24365携手促就业精准服务”,持续加强就业岗位的互联共享和精准推送。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8.支持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学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创意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领域就业。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就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五、强化就业指导健全就业育人体系

9.加强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将就业教育和观念引导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专业课教学和实习实践等育人环节强化就业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就业育人”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沈阳工程学院“职业规划·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学校举办“规划未来·成就梦想”就业指导系列讲座、大国工匠进校园、优秀校友回母校等主题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二级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面向不同专业毕业生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讲座不少于2场。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主动投身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团委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10.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强化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课程建设以全覆盖、精准化、特色化为目标,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为宗旨,全力打造一批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按照“知识多、能力强、素质高”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求,满足课程教学及咨询指导的目标,打造内外互补、专兼结合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发挥能源电力行业专家就业指导委员会和大学生就业育人研究院的育人作用,提升大学生职业规划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11.强化职规大赛推进就业育人。以承办辽宁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为契机,将大赛与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深度融合,与校园招聘和企业人才供需深度对接,让大赛成为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以开展职业规划大赛校赛为抓手,普及大学生职业规划知识,传播生涯成长理念,提高学生创新、实践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生涯教育专业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发展。以参加职业规划大赛省赛、国赛为契机,旨在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充分展现我校学子的卓越风采,进而提升学校在社会中的知名度、美誉度。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六、关注重点群体,加强就业精准帮扶

12.完善精准帮扶机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一人一档” “一生一策”帮扶工作台账,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和就业实习。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开展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就业总指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结对帮扶,确保每一个困难学生都得到有效帮助,实现贫困学生100%就业。积极为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减轻困难毕业生的经济负担,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和不断线服务。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13.深入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组织困难学生参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积极开展校级培训项目,将就业能力培训与指导咨询、心理疏导、岗位推荐等统筹结合,持续优化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培训实效,同步扩大培训覆盖面,使更多学生受益。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七、加强数据监测完善评价反馈机制

14.加强就业数据监测。学校严格落实就业数据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内涵,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材料,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每年5-8月,开展多轮数据核查,二级学院开展就业数据100%自查,抽查学院按照就业数据30%的比例进行交叉互查,学校按照二级学院就业数据10%比例进行抽查,实施三级就业数据核查机制,提升就业监测工作质量、时效和规范化水平。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15.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学校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对各二级学院的就业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激发学院领导班子和教师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学院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校领导班子积极深入二级学院,把就业工作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了解对接学院的就业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制度,把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年终去向落实率、优质去向落实率、省内去向落实率四项内容作为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评价。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二级学院

16.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学校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学科专业调整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撤销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持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评估、招生计划安排、就业工作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二级学院

 

 

 

 

 

               沈阳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